112學年度 碩士班甄試入學招生考試網路報名注意事項

注意事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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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開放網路報名期間 : 111105日早上9點 至 1111011日下午5點止。

    考生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報考系所(組別)、考生身分別或退還報名費。

    ● 上傳系所規定繳交資料期限為報名截止日(1111011日下午5點前)

    ● 如簡章「系所分則」無特別規定郵寄推薦函,考生須在報名系統上傳文件頁面內,「推薦函」項目處【空白欄位】填入推薦者的E-mail,系統自動發送E-mail告知推薦者。(系所規定審查文件為1111011日下午5點止)

    考生於推薦函【空白欄位】填入推薦者E-mail,範例如下:

    一封推薦函,填入一位推薦者E-mail,例如

    exam@nycu.edu.tw

    二封推薦函,填入二位推薦者E-mail,例如

    exam@nycu.edu.tw;exam1@nycu.edu.tw(用半形分號間隔且無須空格

     

    如要重新輸入或更新推薦者MAIL帳號,兩位推薦者帳號要同時輸入(含已完成的推薦者)。如「推薦者1」已完成

    推薦者1@nycu.edu.tw;推薦者2@nycu.edu.tw(用半形分號間隔且無須空格

    ● 推薦者系統填報推薦函有兩種方式:一、直接在系統內輸入推薦文字。二、電子檔上傳推薦表件(PDFJPG檔案格式)。

    推薦函參用格式(非一 定使用該格式)如【招生簡章公告】之頁面下方「相關表件下載」

     

     上傳系所規定審資料期限為報名截止日(1111011日下午5點前)。

    考生應主動聯繫推薦人於期限內完成推薦函,逾期未完成者,視為未繳交。(推薦人至遲於111年10月13日下午5點前上傳)

  • 報名及報到資料之「戶籍地址」等欄位請詳實填寫,並務請填寫郵遞區號。如因地址不詳、錯誤或無人簽收掛號信件等情形,致各項通知郵件無法及時送達而損及考生權益,考生應自行負責。